對於遺產是否包括債務?

對於遺產是否包括債務?

一、對於遺產是否包括債務?

遺產是包括有債務的;債務也是屬於遺產的一部份;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二、對於遺產債務主要包括哪幾類?

(1)被繼承人生前依照我國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的稅費;

(2)被繼承人因合同之債所欠下的債務;

(3)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爲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

(4)被繼承人因不當得利而承擔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

(5)被繼承人因他人無管理而應承擔的費用;

(6)其他個人債務

三、遺產包括的財產有哪些?

遺產包括以下財產:

A、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是指勞動收入,也包括其他的合法收入。

B、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是公民個人所有的私房,儲蓄是公民個人的存款,生活用品是公民個人所有的生活資料。公民租住的房屋(包括單位的公房)、公民以個人名義私存的公款儲蓄等,均不在其內。

C、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林木,是指依法歸公民個人所有的樹木、竹林、果園等,既包括公民在其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上種植的林木,也包括公民在其承包經營的荒山、荒地、荒灘上種植的歸其個人所有的林木。但公民承包經營的歸集體所有的果園等,不在其列。

D、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E、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F、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G、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除上述財產外,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也可作爲遺產,這主要包括:擔保物權和依法可繼承的用益物權;有價證券;以財物爲履行標的的債權債務

綜合上面所說的,遺產是由法定的繼承者才能獲得,遺產所涉及到的範圍很廣,不僅是針對於在生前的合法收入,包括被繼承者所存在的債權或者是債務都會由繼承者獲得,但對於繼承者也會以遺產所得到的實際價值爲限來進行清償這筆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