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拋棄時效利益後不得反悔或撤回

債務人拋棄時效利益後不得反悔或撤回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訴訟時效已過債務人同意償還能否反悔?

 關於訴訟時效已過債務人同意償還能否反悔?的問題我給出的答案是債務人同意償還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後,不能反悔。因爲欠條超過訴訟失效後,該債權債務就成爲自然債務,即債權人喪失依訴訟程序保護其權利的可能性,不再有勝訴的可能,更不能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在這個情況下,債務人作出同意償還的承諾或者履行償還義務,則意味着和債權人達成了一個新的協議,此時會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債務人仍負有還款義務。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爲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