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被吊銷或撤銷後債權保護途徑

企業被吊銷或撤銷後,由其主管機關或人民法院組織清算小組進行清算。企業法人在被正式註銷登記之前,仍應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清償債務,賠償損失。
可以採用如下做法:主管部門一般是指企業申請登記表上載明的主管部門;若企業及其主管單位均已被撤銷、歇業,不能再追訴其他單位的,應依法通知原告不予受理,或裁定終結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188條規定: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債務人被吊銷或撤銷後債權保護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