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風險有哪些?具體怎樣防範呢?

民間借貸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爲。

民間借貸風險有哪些?具體怎樣防範呢?

風險有:1、借款用途,2、債務人的身,3、借款利息,4、借款履行,5、訴訟時效;

防範:1、審查借款人資質、信用、還款能力。2、要寫書面的借款合同。3、應該辦理借款擔保。4、還要注意訴訟時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