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償權的適用條件是什麼?

一、代位求償權的適用條件是什麼

代位求償權的適用條件是什麼?

1、保險人因保險事故主對第三者享有損失賠償請求權。首先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據法律或合同規定,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對其享有賠償請求權。

2、保險標的損失原因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即保險人負有賠償義務。如果損失發生原因屬於除外責任,那麼保險人就沒有賠償義務,也就不會產生代位求償權。

3、保險人給付保險賠償金。對第三者的賠償請求權轉移的時間界限是保險人給付賠償金,並且這種轉移是基於法律規定,不需要被保險人授權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險人給付賠償金,請求權便自動轉移給保險人。

二、代位追償適用範圍

1、保險人代位求償的對象是對保險標的損失負有責任的第三者,但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及組成人員的過失行爲造成的損失不能行使代位求償權;

2、代位求償原則不適用於人身保險。

三、代位追償所需要材料

1、事故照片

2、事故認定書

3、個人駕駛證,行駛證複印件

4、維修發票

5、對方保險車損評估書

6、對方車輛資訊及駕駛員資訊(交警大隊獲取)

7、對方營業執照資訊(網上獲取)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對第三者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這是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的基本條件。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對第三者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這是保險人所代位行使的實體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