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訴訟時效如何確定?

法律對任何權利的保護都是有一定的時效限制的,也就是所謂的訴訟時效。在債權債務關係中,借款的訴訟時效如何確定呢?實踐中不少債權人因錯過了訴訟時效而產生了欠款追不回的後果。具體來說,除了欠款追不回的後果,如果借款過了訴訟時效有哪些後果呢?對於這些問題,下文將詳細爲您進行介紹,希望能夠幫到您。

借款的訴訟時效如何確定?

一、借款的訴訟時效如何確定?

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據上註明了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如果沒有註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對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規定。

《合同法》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所以,債務履行期限不明確屬於履行期限未屆至的情形,債權人雖然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二、借款過了訴訟時效有哪些後果?

第一、債務人可以不履行債務;

第二、債權人喪失勝訴權。債權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審查認爲沒有正當理由而時效已過的話,就不能判他勝訴。在法學上,將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稱爲。

第三、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由於不知道時效規定或者明知道時效規定而自願履行債務的,不得又以時效已過爲由請求返還。

第四、訴訟時效期滿的債權可以用來抵銷其他債務。例如,甲欠乙一筆錢,而乙也欠甲一筆錢,甲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而乙的債權未過時效,這時,甲可以用已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抵銷欠乙的債務。

第五、訴訟時效期間同時適用擔保。例如,甲欠乙的錢,丙爲甲的保證人,訴訟時效屆滿後,乙不能向甲要求償還,也不能轉而要求丙償還。

。在發生借款事實後,作爲債權人,您一定要注意及時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在還款期限到期後,如果債務人還不償還到期債務,您就要及時向債務人追債,否則一旦過了訴訟時效,您將很有可能追不回欠款。如果您的欠款過了訴訟時效,您就要考慮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欠款追不回的風險。如果您不知道怎麼補救,建議您諮詢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