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非法高利貸,如何理解?

一、什麼叫非法高利貸

什麼是非法高利貸,如何理解?

高利貸涉嫌違法但不犯罪。在普通人看來,“民間借貸”和高利貸之間其實是沒有多大的區別的。其實不然。兩者之間的分隔點在於借貸利率的大小。利率低於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視爲民間借貸,高於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稱爲高利貸。

高利貸違法的意思其實就是說,超過銀行利率4倍的話,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而已。其實只要是雙方都是自我意願,倒也不是多麼嚴重的違法問題。高利貸如果並未涉及威脅人身安全,只算是民間借貸糾紛。

對於高利貸高出法律規定的利息部分,應該是無效約定,這不會得到法律支援。超出4倍的利息並不屬於非法收入,只要借貸雙方不就此提起訴訟,可以視爲資金出借方的合法收入。

二、高利貸和民間借貸的區別

高利貸與民間借貸的區別主要如下:一是性質不同。民間借貸是屬於互助性質的行爲,通常屬於私人之間的單獨交往。雖然放貸者也從中謀取利益,但其利息一般不高,超出法定利率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而高利貸的放貸者則是以牟取暴利爲其唯一的目的,放貸者把放貸當做一種商業行爲,以謀取高額利息爲目標,通常利息畸高,遠遠超出銀行利息。二是規模不同。民間借貸的規模一般較小,其借貸對象一般只針對特定的個人和單位,並且放貸的次數較少。而高利貸則規模較大,通常是向不特定的多數人、多次發放貸款。

嚴格規範民間借貸行爲。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的原則。民間個人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於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貨幣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款。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爲高利借貸行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在私人貸款中,剝奪利息,不按照合同行事以及所謂的常規貸款都是非法的。您可以要回超出法律規定的利息的高利貸。高利貸的改進版本是套路貸。一旦懷疑有套路貸,借款人可以收集證據並向公安機關舉報,以保護當事人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