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學校園高利貸應如何解決?怎樣認定是高利貸?

一、對於大學校園高利貸應如何解決?

對於大學校園高利貸應如何解決?怎樣認定是高利貸?

高利貸主要表現在:

(一)高利貸的利息約定過高,造成借款人負擔過重。

(二)高利貸催收含有暴力性質,破壞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三)高利貸行爲的隨意性,存在較大的風險,因借款不能按時歸還而引發的糾紛和案件有所增加,影響了社會的穩定。

如果遇到校園高利貸的解決辦法:

(一)認定爲高利貸的部分,債務人對屬於高利貸的部分可以不還,債權人因此提起的還款請求也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償還的。

(二)由於高利貸引起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三)刑法中雖然沒有關於放高利貸的罪名,但是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刑事糾紛,如故意傷害等出借人要按相應的罪名承擔刑事責任。

二、怎樣認定是高利貸?

認定高利貸要注意下面三個問題:

(一)原則上說民間借貸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法律不予保護。

(二)高利貸法定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爲參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

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

(三)實踐中本着保護合法借貸關係,有利於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係進行具體分析,然後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

從界定高利貸的標準上看,民間借貸中的高利貸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問題。但是高利貸是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並且法律嚴厲打擊高利貸行爲。

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貸的過程中有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以上內容就是對於大學校園高利貸應如何解決的具體介紹,透過瞭解可知,如果發生高利貸糾紛,透過法律的方式解決,是最有效的辦法,但是既然已經簽訂了合同,本金和相應的利息還是需要償還的,而不符合規定的部分,就沒有償還的義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