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高利貸糾紛如何解決?

一、怎麼解決大學校園高利貸糾紛?

大學校園高利貸糾紛如何解決?

大學校園高利貸的糾紛可以透過提起訴訟運用法律途徑進行解決。根據《民法典》規定,我國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民間借貸的利率不得高於銀行利率的4倍,而校園貸款中的利率已經遠遠超出了這個規定範圍,可以透過訴訟進行解決

1、認定爲高利貸的部分,債務人對屬於高利貸的部分可以不還,債權人因此提起的還款請求也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償還的。

2、由於高利貸引起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3、因爲賭博等犯罪行爲產生的高利貸屬於惡債,可以拒絕償還。如果債務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產生的,夫妻雙方要承擔還款責任。即使夫妻離婚,債權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討。約定不承擔債務的一方償還債務後可以向另一方追討。

4、刑法中雖然沒有關於放高利貸的罪名,但是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刑事糾紛,如故意傷害等出借人要按相應的罪名承擔刑事責任。

二、高利貸應該如何界定?

向“高利貸”借錢,一般毋須抵押,甚至毋須立下字據。高利貸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態,是透過貸放貨幣或實物以收取高額利息爲目的的一種信用關係。校園借貸是非法行爲。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不得高於銀行利率的4倍,而校園貸款中的利率已經遠遠超出了這個規定範圍。

目前我國社會中的民間借貸大致分爲兩種,其一爲公民之間親朋好友之間的在法定利率範圍之內的借款,其二爲遊走於灰色地帶的借款。因爲金融業在我國是管制比較嚴格的行業,准入門檻比較高,大部分並不具備法定條件,可以說是在非法經營,因此其借款合同大多是無效的。

校園高利貸對大學生的危害及其嚴重,我們國家嚴厲打擊發放校園高利貸的行爲。作爲大學生,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借款高利貸被威脅時,應當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儘量遠離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