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撤銷權和形成權?

撤銷權與形成權是民事訴訟中十分重要的權利,撤銷權通常出現在債權債務關係當中,形成權通常則是單方的意思表示。那麼這個兩種權利到底應該如何理解?下面,本站爲您詳細介紹相關知識。

什麼是撤銷權和形成權?

一、什麼是撤銷權

債權人撤銷權又稱“撤銷訴權”或“廢罷訴權”,是指當債務人所爲的減少其財產的行爲危害債權實現時,債權人爲保全債權得請求法院予以撤銷該行爲的權利。債權人撤銷權也爲債權的保全方式之一,是爲防止因債務人的責任財產減少而致債權不能實現的現象出現。因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是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間的行爲,從而使債務人與第三人間已成立的法律關係被破壞,當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債權人的撤銷權也爲債的關係對第三人效力的表現之一。

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其撤銷的效力依判決撤銷而發生效力。其效力及於債務人、受益人及債權人。

對於債務人,債務人的行爲一經被撤銷,視爲自始無效。例如,爲財產贈與的,視爲未贈與;爲放棄債權的,視爲未放棄。

對於受益人,已受領債務人的財產的,應當返還之。原物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返還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債務人支付對價的,得向債務人主張返還不當得利。

對於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得請求受益人將所得利益返還給債務人,也得請求直接返還給自己。但是撤銷權的行使,其效力及於全體債權人。由受益人返還的財產爲債務人的所有債權的一般擔保。因此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不得從受領的給付物中優先受償。如該債權人依強制執行程序請求受償時,全體債權人得申請參與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的債權與返還的財產發生抵銷狀態時,債權人得依抵銷方式受償。

二、什麼是形成權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權利。

形成權適用除斥期間的規定,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形成權具有下述特點:

1、形成權的行使表現爲單方行爲;

2、單方意思表示一經到達對方即爲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權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銷);

3、效力的產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種輔助行爲或共同的行爲,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關係;

4、形成權不能與所依附的原權利分割而單獨轉讓;

5、形成權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間,形成權不得附條件和期限。

三、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方式:

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必須由享有撤銷權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的行爲。行使撤銷權必須由債權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作出撤銷債務人行爲的裁判,才能發生撤銷的效果。如果債權爲連帶債權,則所有的債權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銷權,也可以由連帶債權人中的一人提起訴訟。如果數個債權因同一債務人的行爲而受到損害,則各個債權人均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債務人的行爲,但其請求的範圍僅限於各自債權的保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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