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無因管理有哪些類型

不真正無因管理也叫準無因管理,是指管理人管理事務是爲了自己,而非爲本人進行管理事務。主要有三種類型,即誤信管理、不法管理以及幻想管理。

不真正無因管理有哪些類型


1、誤信管理。誤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誤信他人之事務爲自己之事務管理。產生誤信的原因有幾種,不同的原因會產生不同的法律關係,管理人所承擔的責任亦不同。因本人的過失,或因管理人與本人雙方均有過失或均無過失,使管理人產生誤信而加以管理的,本人與管理人之間產生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本人可以請求管理人在現存利益限度內返還不當得利。因管理人的過失產生誤信而加以管理的,本人可以請求管理人返還其利益,並不以請求返還時現存利益爲限,管理人與本人亦可產生侵權之債的法律關係,管理人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2、不法管理。不法管理是指管理人明知爲他人之事務,仍作爲自己之事務而管理。在不法管理中,管理人是以自行取得管理效果爲目的,主觀上是爲自己而管理,客觀上將管理利益歸屬於自己,對本人造成損害,構成侵權行爲,管理人應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管理人所賠償損失額的計算,當管理人所得利益低於本人實際損失時,以本人的實際損失計算;當管理人所得利益高於本人實際損失的,以管理人的所得計算。

3、幻想管理。幻想管理是指管理人誤信自己之事務爲他人之事務,而管理。在幻想管理中,因管理人的誤信,將自己的事務當作他人的事務進行管理,所管理的事務爲管理人自己所控制,尚不會與他人產生法律關係。但管理人將所管理的事務進行處分時,亦可能產生不當得利或侵權之債的法律關係。如管理人張某將自己所有的土地,誤認爲爲李某所有,指使李某的僱工進行耕作。又如管理人王某將自己的車,誤認爲是譚某的,將車歸還給譚某。前者張某與李某產生侵權之債的法律關係,後者王某與譚某產生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幻想管理不能成立無因管理,只能依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爲,或錯誤等規定解決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