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以前年度債務債權

處理以前年度債務債權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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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修改以前年度的工商年報

年度報告的修改,在資訊糾錯模組,即時公示資訊的修改直接在企業公示模組修改,改後點儲存並公示就好了。當然資訊糾錯只允許在每年1月至6月年報申報期間進行,過了這個時間就不能改了。每次修改會留下記錄的,還會變成紅字提示。儘量一次提交最好。
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