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也可能構成非法集資嗎

一、民間借貸也可能構成非法集資嗎

民間借貸也可能構成非法集資嗎

非法集資需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二)透過媒體、推介會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

(四)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個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單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

二、民間借貸是什麼

1、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之間的合法借貸,廣義也包括個人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是受法律保護的民事法律關係。

2、非法集資形式上於民間借貸無異,指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另外的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衆籌集錢,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另外的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的行爲。非法集資是國家法律要打擊的對象,不受法律保護。

三、民間借貸的法律特徵

(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借貸雙方透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係,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債權債務關係是中國民事法律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關係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護。

(2)民間借貸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約行爲。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係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於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只要協議內容合法,都是允許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3)民間借貸關係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係,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係纔算正式成立。

(4)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於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係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5)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民間借貸法律特徵民間借貸不僅是一種法律現象,同時又是一種經濟法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