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多少人算非法集資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2、使用詐騙方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爲“以非法佔有爲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對象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對象50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的數額,以行爲人所吸收的資金全額計算。案發前後已歸還的數額,可以作爲量刑情節酌情考慮。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爲犯罪處理。

民間借貸多少人算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