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付欠債不還的人?有哪些方法

  在我們借錢給別人的時候,是有一定的風險的,如果對方一直耍賴不還錢,我們需要採取一定的手段來要回欠款。那麼,如何對付欠債不還的人呢?如何想辦法讓欠債人儘快還錢呢?下面,小編會爲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如何對付欠債不還的人?有哪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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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看”決定要錢策略

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裏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係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係,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

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3、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援你的訴求。

欠錢這種法律關係的訴訟時效是兩年,起算看欠條上的還款時間。

4、看對方態度

如果是確實是資金緊缺還不上,那麼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於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方是老賴,立刻拿起法律武器。

二、收集“三組證據”

如確定對方確實不想還的情況下,就該採取行動了!

1、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

2、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

3、收集對方財產資訊

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帳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儘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可以委託律師查一下。

三、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訴訟是一個解除糾紛的一種方式,是窮盡其他辦法無法解決的時候的最後一個手段。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帳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

2、起訴

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

3、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

綜上所述,關於如何對付欠債不還的人這個問題,我們要注意,首先,我們一定要採取合法的手段來進行要回欠款。另外,我們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追回欠款,注意收集好借過錢的證據、對方財產資訊以及主張債權的證據,來進行提高勝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