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該怎麼舉證

一、民間借貸該怎麼舉證

民間借貸該怎麼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於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餘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二、沒有借條如何要回借款

1、應當把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的借貸合同關係固定下來。

其方法包括:由對方補寫借條或者還款計劃;對對方承認的雙方之間存在借貸合同關係談話進行錄音;尋找能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借貸合同關係的證人等。

2、在協商不成時,向匯款銀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向該銀行調取該匯款憑證,並要求對方還款。

3、關於對方下落不明的問題,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五條規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民間借貸該怎麼舉證?此時首先要清楚自己是否承擔了舉證責任,然後纔是收集相關的證據來支援自己的觀點,否則的話最終的處理結果就有可能對自己不利。而要是不清楚應該如何收集的話,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