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糾紛可以聯名起訴嗎?

一、 借貸糾紛可以聯名起訴嗎?

借貸糾紛可以聯名起訴嗎?

借貸糾紛可以聯名起訴,法律上明確了聯名起訴的條件: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在起訴時人數尚未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出公告,說明案件情況和訴訟請求,通知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向人民法院登記。向人民法院登記的權利人可以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推選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與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訴訟行爲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對參加登記的全體權利人發生效力。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提起訴訟的,適用該判決、裁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爲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爲可以合併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爲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爲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爲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二、借貸糾紛與貸款詐騙罪的區別

1、若發生了到期不還的結果,還要看行爲人在申請貸款時,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實是否已經存在,行爲人對此是否清楚。如無法履約這一點並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還,也不應認定爲詐騙貸款罪而應以借貸糾紛處理。

2、要看行爲人獲得貸款後,是否積極將貸款用於借貸合同所規定的用途。

3、要看行爲人於貸款到期後是否積極償還。如果行爲僅僅口頭上承認還款,而實際上沒有積極籌款準備歸還的行爲,也不能證明行爲人沒有詐騙的故意,不賴帳,不一定就沒有詐騙的故意。

對於借貸糾紛的處理,一般是屬於民事糾紛案件,是可以以協商、調解或者起訴的方式來進行辦理的,是否可以聯名起訴,應當根據聯名起訴的條件而定,符合條件的就是可以起訴處理的,具體情況可以基於實際的案件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