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錢幾年不還怎麼辦?

一、有人欠錢幾年不還怎麼辦?

有人欠錢幾年不還怎麼辦?

債務已經到期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要求對方立即歸還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的,可以要求對方一併賠償。民間借貸利息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約定利息不得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沒有約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對方同意即可。欠款在債權到期之日就可以起訴,訴訟時效爲3年,最長不超過20年。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間的最後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之日。如果此後沒有時效中斷的情形,債權人務必在上述起算之日後的3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才能獲得勝訴權,否則當事人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再提起訴訟的話,那麼就會喪失勝訴權。

二、追求欠債的法律程序是怎樣的?

債權人決定透過法律手段向債務人追討欠款時,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操作:

1、訴訟風險評估

主要從證據是否充足,以保證案件勝訴;被訴對象財產狀況,以保證勝訴後執行能到位等。

2、債務人財產調查

立即對債務人的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摸底。

3、準備訴訟材料到法院立案

準備訴訟材料向法院立案,包括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準備原、被告雙方的身份材料等。

4、(訴前)財產查封

起草並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提供債務人財產清單、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等,在訴前或訴訟立案時先行或同步財產查封。

5、案件審理

透過法院審理,取得勝訴生效判決。

6、申請執行

取得勝訴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運用拘留、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登報等方式迫使債務人還款。

綜上所述,將錢借給他人後,如果對方長期不還,幾年都沒有償還的,債權人應當採取法律手段追討,儘快去法院立案,等拿到判決書後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這裏需要注意,追討欠款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如法院立案,或者對方承諾償還,會導致訴訟時效的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