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東西給人借條應該怎麼寫

一、借東西給人借條應該怎麼寫?

借東西給人借條應該怎麼寫

借條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出借人: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爲____個月.

於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二、什麼情形下借條無效?

(一)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爲屬於無效行爲。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爲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一方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受損害方的變更權或撤銷權應當依法行使。

(三)感情債所產生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於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出軌劈腿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並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着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證據鏈,沒有其他證據只有借條的,借條無效。

(四)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在社會生活中,類似於借用電腦或借用其他非貨幣類的物品,最關鍵就是在借用期間,借物人有義務保管好該物品,比如借用了別人的電腦,但是把電腦給丟失了,借物人要承擔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