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不要外債可以嗎?

一、女方起訴離婚不要外債可以嗎?

女方起訴離婚不要外債可以嗎?

女方起訴離婚是不需要承擔男方的債務的。但如果丈夫能夠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該債務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離婚了,雙方也應當共同承擔清償責任。

除非證明該債務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是男方個人的債務,女方可以不承擔。夫妻倆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起訴離婚財產分配原則有什麼?

離婚訴訟財產分配時,法官根據以下原則進行分配財產: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女方起訴離婚,必須負擔婚內共同債務,男女平等原則,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照顧子女原則,照顧女方利益原則,是辦理離婚手續分割財產時,所要遵循的主要原則,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來說,要進行平均分割;對於婚前財產來說,歸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