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必須承擔債務

繼承人必須承擔債務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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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


處理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應注意以下問題:

1、先確定遺產。在現實生活中被繼承人死亡時,屬於被繼承人的那部分財產,往往還處在家庭共有財產狀態中,其遺產尚未確定。因此在清償被繼承人債務時,先要從共有財產中分割出屬於被繼承人的那份財產作爲真正的遺產,以此作爲清償的依據。切忌不分青紅皁白把被繼承人家庭的財產都作爲遺產並以這個“遺產”負責對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

2、區分繼承人所負下債務的性質。分清被繼承人所負下債務的性質,只有在嚴格按照前文定義確認爲是被繼承人的個人債務,才必須依限定繼承的原則辦理清償事務,即清償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爲限。反之,被繼承人所欠下的債務,雖是以被繼承人名義欠下,但是實際上是用於家庭共同生產生活的,就不能認定爲是被繼承人的個人債務,而應作爲家庭債務,由家庭成員共同負擔。

3、明確清償債務具體的程序。通常是繼承開始以後,繼承人應首先用屬於被繼承人遺留下來的財產來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清償後剩餘的財產,才作爲實際存在的遺產再按照遺囑或法定繼承來進行分割。當被繼承人的遺產主要是實物或不動產,不便清償債務時,應按照有利於生產和生活的需要的原則,可以先行折價或變現,然後再清償債務,也可以採取共有等方法償還債務。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實踐中,由於當事人缺乏儲存證據的意識,確定哪部分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以及確定遺產債務的性質、清償順序等都是極其困難的。因此,爲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建議您在遇到此類問題時,最好是及時的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爲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