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起訴必須要有借條嗎?
債務糾紛起訴可以沒有借條,起訴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二、沒有借條怎麼證明借貸關係?
(一)當事人有借款的合意的證明:雙方就借款、還款等問題進行電話溝通的通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或手機短信;第三人在場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等。
(二)有交付錢款的事實的證明:銀行轉賬憑證及備註、轉賬及說明截屏等資金往來憑證;第三人在場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等。
三、債務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在債務糾紛中,人民法院不會因爲原告不提供借條就不立案,沒有借條的情況下,還有轉賬憑證,證人證言,聊天記錄,錄音錄像等證據去證明對方借錢不還,借條不能作爲法院是否立案的判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