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借條法具體內容有哪些?

一、對於借條法具體內容有哪些?

對於借條法具體內容有哪些?

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爲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爲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綜合上 面所說的,借條是證明債權關係最重要的賃證,而且這份債條也需要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協商而成,因此在進行書寫的時候就要確定內容是否與自己的意願相符合,只要借條一旦訂立,那麼對於債務人就需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還清所有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