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權是什麼意思?有哪些特點

在法律概念中,有一種權利叫形成權。其實這是一類權利的統稱,簡單來說,雙方建立買賣關係後,一方提出優先購買權就是形成權的一種。那麼形成權是什麼意思?形成權有哪些特點?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法律知識,讓我們一起學習下。

形成權是什麼意思?有哪些特點

一、形成權是什麼意思?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權利。雖然債權人可以依據請求權,要求債務人提供某項給付。但是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給付,債權人通常就必須透過國家機關的強制執行才能實現其權利。與請求權相反,在特定情形下,法律允許權利主體對某項法律關係採取單方面的行動。在義務人不履行某項請求權的情況下,必須以強制力來迫使其履行。而在這裏則是另外一種情況。權利主體採取行動不需要另外一個人的參與。這種權利便是形成權。

形成權適用除斥期間的規定,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二、形成權有哪些分類?

1、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僅憑自己的行爲(如追認行爲、授權行爲、撤銷行爲、棄權行爲)即能引起某種民事權利產生、變更、消滅的那種權利。

2、形成權是指當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爲,使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權利,又有人稱之爲變動權,屬於能權。形成權的主要特徵在於:權利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行使形成權,使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終止。形成權按其作用有三種:有能使法律關係發生的形成權,如本人對無權代理人代理行爲的承認權;有能使法律關係發生變更的形成權,如選擇之債的選擇權;有能使法律關係終止的形成權,如撤銷權、抵銷權。

3、形成權是指權利人以自己單方的行爲,使某一法律關係效力發生變化的權利。包括追認權(如本人對無權代理行爲的追認)、選擇權(如選擇某一標的使選擇之債變爲特定之債的權利)、撤銷權(撤銷可撤銷民事行爲的權利)等。

4、形成權是依照權利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權利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權利。形成權的特徵,在於因單方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既存法律關係生效、變更或者終止,從而突破了雙方法 律關係,非經協議或者其他法律上的原因不得變更的市民法古老法原則。

三、形成權具有哪些特點?

1、 形成權的行使表現爲單方行爲;

2、單方意思表示一經到達對方即爲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權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銷);

3、效力的產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種輔助行爲或共同的行爲,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關係;

4、形成權不能與所依附的原權利分割而單獨轉讓;

5、形成權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間,形成權不得附條件和期限。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九十九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產生之日起計算,不適用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存續期間屆滿,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消滅。

上文小編透過整理的法律知識簡單回答了形成權是什麼意思,形成權有哪些分類,特點是什麼的相關問題。形成權包括解除權、變更權、追認權等多種權利,其特點就是單方行爲,並且影響法律關係。關於形成權的法律知識很多。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