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可撤銷

債權轉讓可撤銷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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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的債權可以轉讓嗎,債權轉讓後的效力怎麼樣呢?

但應注意,債權轉讓的實現意味着債權讓與人退出了原債權債務關係,即債權與對債務或第三人產生的效力律師解答。此外:1。債務人便可依據通知清償債務。債權轉讓的效力是指原將其債權轉讓給受讓人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對內效力。對債權人與受讓人而言。在達成轉讓協議後,債權人轉讓權利的。2:您好、對外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也可以根據通知履行抗辯權,並且通知債務人後,如果債務人以訴訟時效完成爲由拒絕履行債務或行使撤銷權而使債權歸於無效,其具體包括,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其在原債權債務關係中的權利義務由受讓人承擔,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受讓人可以因此主張債權轉讓無效。債權在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之前屬於效力待定的債權,即債權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轉讓合同的效力,應當通知債務人,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對債務人而言就確定了債權的歸屬,故也可以轉讓,並非當然無效,很高興能夠回答您的這個問題。未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