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債權債務需要滿足怎樣的條件

當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互負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其實可以申請進行抵銷,這樣雙方就不用再實際的去清償了。但是按照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在進行債權債務抵銷的實施,其實也是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那究竟進行債權債務需要滿足怎樣的條件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進行債權債務需要滿足怎樣的條件

1、抵銷人與被抵銷人之間互負債務、互相債權。

雙方互享債權、互負債務爲雙方行使抵銷的前提條件。另外,當事人雙方存在的兩個債權債務關係,須均爲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個債爲不法,均不得主張抵銷。

2、抵銷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的給付。

如果雙方互負債務的標的物種類不同,如允許抵銷,則不免使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目的難以實現。用以抵銷的通常是同種類的貨幣或者十五。如果種類相同而品質不同,用品質較高者與品質較差者抵銷時,對於被抵銷人並無不利,應當允許。如果一方或者雙方的債權標的物爲特定物,原則上不允許抵銷,尤其是以種類物債權抵銷特定物債權時,更不允許。

3、必須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抵銷具有相互清償的作用,應自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始得爲抵銷,債務未到清償期,債權人尚不能請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債權用作抵銷,否則等於強令債務人期前清償。

如果清償期限利益係爲債務人而設時,原則上債務人得提前清償,此時債務人主張以自己的未屆清償期的債務與對方當事人已屆清償期的債務抵銷,可認爲其放棄期限利益,應允許抵銷。

4、雙方適用抵銷的債務是能抵銷的債務。

不得用於抵銷的債務,大致有如下幾種:

(a)性質上不得抵銷。

例如不作爲債務、提供勞務的債務以及撫卹金、退休金、撫養費等與人身不可分離的債務。

(b)法律規定不得抵銷。

如:禁止強制執行的債務(保留被執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權行爲所發生的債務,此種債務如允許抵銷,有違公序良俗;約定應向第三人爲給付的債務。

(c)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抵銷的。

需要看實際是否符合了法律中規定的條件,如果不符合的話,即使雙方有互負債權債務的情況,但實際也是不能進行抵銷的。具體應該符合怎麼的條件,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總結。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