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債權債務變更與保證責任的承擔

債權債務變更與保證責任的承擔是:
一、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對變更後的債權債務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二、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按照如下規則確定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其一、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其二、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主債權債務變更與保證責任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