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抵押權設立登記申請書、房地產登記詢問表(原件);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複印件);3.房地產權證(原件);4.主債權合同(原件);5.房地產抵押合同(原件);6.議價協議或評估報告(原件)。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四十三條 申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檔案:(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抵押合同;(五)主債權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