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無效。律師解析:5年前的簽字擔保現在已經無效,一般擔保期限由當事人之間自行約定,在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時候,擔保期限爲主債務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如果債權人沒有在保證期限內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則保證人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