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擔保的類別都有哪一些

1、人的擔保,除了債務人財產以外,又附加了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財產作爲債權實現的總擔保;
2、物的擔保,以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作爲抵償債權的標的,作爲債權人之債優先受償的對象;
3、金錢擔保,債務之外又交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該金錢的得失與債務履行與否聯繫在一起。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一般擔保的類別都有哪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