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房產如果存在下列情況的,則不可以抵押:
一、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
二、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
三、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一)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
(二)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
(三)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