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期限怎麼約定?

擔保期限怎麼約定?
律師解析:擔保期限一般是指保證期間,債權人和保證人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一、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二、他人借錢不還的解決方式如下:
1、雙方協商還款;
2、符合條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3、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三、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爲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