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婚前債務算騙婚嗎

只要是婚前個人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都屬於婚前個人債務,作爲配偶的一方無須償還。

隱瞞婚前債務算騙婚嗎

對於配偶,並不需要特別擔心一方婚前的個人債務,因爲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司法解釋的規定,除非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婚前個人債務用於婚後夫妻共同生活的,法院是不會支援債權人向配偶索取債務的。

所謂騙婚是以婚姻爲誘餌的形式,來詐取他人的財物。

因此這種情況不是騙婚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