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借貸起訴程序

民事借貸起訴程序:
1、立案——由立案庭審查立案,如起訴材料完整適格,一般當日可辦理立案手續。
2、交費——案件受理後原告或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預交訴訟費或申請人。
3、審理——案件受理後移交審判庭處理,由審判庭通知對方當事人應訴、排期開庭。
4、宣判。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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