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起訴流程

民間借貸起訴流程
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1、寫好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4、法院判決;5、執行判決。民事案件審理時間: 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訴訟費的繳納: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借貸證據。
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1)借錢協議或借據;(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4)債務人借錢用途的證明;(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錢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8)付款付息憑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