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一、民間借貸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民間借貸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民間借貸糾紛開庭審理流程是什麼?

1、宣佈開庭,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三、民間借貸糾紛的一審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四、民間借貸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綜上,原告選擇司法途徑處理民間借貸糾紛的,除了民事訴訟狀,最重要的就是跟本人訴訟狀相吻合的證據,不過,人民法院立案以後會將起訴狀的副本送達被告,因爲被告方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是有答辯權及反訴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