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的成因是什麼

民間借貸的成因有很多,如下:大量閒散資金誘發民間借貸;資金供求失衡助長民間借貸;信貸政策緊縮推動民間借貸,不少資金在銀行沉澱,另一方面急需用錢的農民、中小企業卻得不到貸款;借貸手續簡便驅動民間借貸;監管規範缺失縱容民間借貸,非法借貸打擊不力。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爲。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民間借貸的成因是什麼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爲。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