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下不來房子買不了交出去的首付應該怎麼解決

貸款下不來房子買不了交出去的首付應該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1.貸款下不來房子買不了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變更房屋買賣合同,並約定對交出去的首付的解決辦法;
2.如果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請求要回首付或透過其他方式公平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
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