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可以債權債務轉讓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和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除外。

建築工程可以債權債務轉讓嗎

法律、法規並不禁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只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不得轉讓,債權人向第三人轉讓債權並通知債務人的,債權轉讓合法有效,債權人無須就債權轉讓事項徵得債務人同意,但是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就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爲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