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履行抗辯權的義務有哪一些

(1)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履行義務,已到履行期的應當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權利。
(2)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適當履行合同造成根本違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權利。
(3)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適當履行構成部分履行,對方當事人有權就未履行部分拒絕給付,只對其相應給付。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後履行抗辯權的義務有哪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