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子女留有遺產的,父母選擇繼承了遺產,那麼父母要承擔債務,在遺產範圍內償還,超過部分就不用償還。如果子女留有遺產但父母不繼承的,不需要償還;如果子女沒有留下遺產的,父母也不需要償還。【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