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失蹤怎麼追回欠款?

債務人失蹤怎麼追回欠款?
律師解析:債務人失蹤如何追回欠款應當按照以下情形確定:
(一)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
如果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宣告失蹤以後,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二)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
可以延長訴訟時效。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爲失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