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發包單位具備什麼資格

一、建築工程發包單位具備什麼資格

建築工程發包單位具備什麼資格

①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或個人;

②有與發包的建設項目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

③具備編制招標檔案和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不具備②③條條件的,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監理、諮詢單位等代理。

二、建築工程承發包有哪些具體的規定

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行爲,維護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建築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以下簡稱工程發承包計價)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建築工程是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房屋建築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工程發承包計價包括編制施工圖預算、招標標底、投標報價、工程結算和簽訂合同價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