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建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有哪些要求

一、對建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有哪些要求?

對建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有哪些要求

(一)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

(二)有與其從事的建築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從事相關建築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建築工程發包方式有哪些?

建築工程施工的發包方式有兩種:招標發包、直接發包。

一)招標發包:

1、招標發包是指由建設單位設定標的並編制反映其建設內容與要求的合同檔案,吸引承包人蔘與競爭,按照特定程序擇優選擇,達成合意並簽訂合同。

2、招標發包是建築工程發包的主要形式。建築工程的發包採用招標投標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供求關係、價值規律和競爭機制。在正常情況下透過招投標可以發揮兩個積極作用:建設單位可以避免或減輕發包工程的風險,有效地控制工程工期、質量與投資;可以促使承包人不斷採用先進技術,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努力降低工程成本。建設工程的發包承包主要採用招標投標方式來進行,只有那些不宜於招標投標的保密工程、特殊專業工程或施工條件特殊的工程,才採用直接發包(即委託)的方式。

二)直接發包:

1、直接發包是指由發包人直接選定特定的承包人,與其進行直接協商談判,對工程建設達成一致協議後,與其簽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發包方式。

2、這種方式簡便易行,節省發包費用,但缺乏競爭機制,易滋生腐敗。我國只有少數不適用招標發包的特殊工程,才適用直接發包。這些特殊性體現在兩個方面:

(1)工程項目本身的性質不適宜進行發包,如某些保密工程或有特殊專業要求的房屋建築工程等;

(2)從建築工程的投資主體上看,對私人投資建設的工程,採用何種方式發包,法律一般沒有必要加以限制,投資人可以自行選擇發包方式。但無論選擇何種方式發包,發包人應將建築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總的來說,對於從事建築工程的這些企業來講,需要滿足法定條件才具有發包資格。而對於承包單位來講,承包單位的資格要求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具體取決於工程項目的大小,像是一些大型重大工程,對於承包單位的要求也非常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