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況可以中止履行債務:1.債務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債務人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債務人喪失商業信譽;4.債務人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