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債務的內部效力有哪些表現

連帶債務的效力,因其既有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又有債務人之間的內部連帶關係。因此,連帶債務的效力,一爲其對外效力,即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發生的效力;二爲內部效力,即在連帶債務人之間發生的效力。連帶債務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個債務人均負有履行全部債務的義務;債權人有權向債務人中的一人、數人或全體請求履行,也有權向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請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債務;當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履行全部債務後,其他債務人的債務歸於消滅。連帶債務的內部效力是指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清償了全部債務,其他債務人的債務也隨之消滅,清償債務的債務人就超其應承擔的部分向其他債務人請求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條,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爲份額相同。
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範圍內向其追償,並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他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該債務人主張。
被追償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應分擔份額的,其他連帶債務人應當在相應範圍內按比例分擔。

連帶債務的內部效力有哪些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