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組織賣淫自首能取保嗎

涉嫌組織賣淫罪,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一般可以從犯罪嫌疑人羈押人身之日起,由本人或者家屬向公安機關提出取保的書面申請,由公安機關審查確定;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應予說明。自首是量刑情節,並不是取保候審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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