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轉讓協議可否撤銷

債權債務轉讓協議可否撤銷
律師解析:債權債務轉讓協議可以撤銷。
債權轉讓一般指債權讓與。債權轉讓,也叫債權讓與,是指債權人透過協議將其享有的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爲。債權轉讓是債的關係主體變更的一種形式,它是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情況下,透過協議將債的關係中的債權人進行變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爲,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爲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