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移後原債務人承擔責任嗎?

債務轉移後原債務人承擔責任嗎?
律師解析:債務轉移後原債務人是否應當承擔責任,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1、債務轉移是必須要經過債權人同意的。如果未經債權人同意,就算新債務人已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債權人仍可以要求原債務人承擔相應的償債責任。
2、債權人如果同意債務轉移,原債務人被要求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原債務人就只能承擔相應的連帶清償責任。但是債權人如果同意債務轉移,表明原債務人不需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原債務人則不用承擔連帶清償的責任。
債務轉移又稱爲債務讓與,是指債務人將其所負有的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債務人的地位,對債權人負責給付債務。可見轉讓的債務必須在轉讓時已經有效成立,對於不存在的債務或已經消滅的債務,即使當事人之間已經訂立轉讓協議,也不應當發生轉移的效果。
我國法律規定,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爲不同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爲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