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催告函的條款爲:1、債務人姓名;2、催告人姓名;3、催告債務金額、額外費用、利息金額;4、債權人的姓名和公司;5、仍不歸還債務的開庭日期。收到傳票,需要出庭;6、致函人、聯繫人姓名、催收公司名稱、日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